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
象山矿井改扩建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0866-24B3SXQY068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矿井改扩建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
标人为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
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象山矿井改扩建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2.2、项目概况:全面梳理分析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文件,识别建设项目工程和区域环境影响变化,立足区
域整体性和系统性,统筹考虑整体与局部、矿区与项目的关系,全面验证分析建设项目实际产
生的环境影响,全面跟踪评估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并从水资源合理利用和区域生
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性的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为矿井建设项目生态环境
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矿井的高质量发展。
2.3、招标范围:编制完成《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矿井改扩建环境影响后评价
报告》并按规定完成评审,且报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
2.5、项目地点:陕西省韩城市象山矿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须具备2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开标前三个月内均有效)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0~2023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3份120万吨以上煤
矿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
、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
戒对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得承担该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9月2日下午18时0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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