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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察尔汗盐湖小镇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技术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 2022-12-23

采字:2022-08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察尔汗盐湖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察尔汗盐湖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技术服务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格尔木察尔汗盐湖小镇项目分为盐湖小镇重点建设区域和综合服务集散中心区域两大板块,总占地约765亩。近年来,各地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关系群众健康、生态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环境风险问题集中显现,开展以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为基石的主动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该报告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察尔汗盐湖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察尔汗盐湖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后期环境决策和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的重要依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开展评估指标基础数据收集和调查,在此基础上应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开展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察尔汗盐湖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分析重点环境风险环节,提出对策措施,填报、编制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获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复),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技术服务。

2.2 服务期限: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5个工作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个工作日;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含获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合格的最终行政批复文件),请供应商报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最短的日历天数。

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第三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要求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获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合格的最终行政批复文件;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 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要求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获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合格的最终行政批复文件;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要求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办理排污许可证,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获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合格的最终行政批复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有两项同类型技术服务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或批复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备查);

3)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2020年至今有一项同类型环境影响技术服务的业绩。

(5)其他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2年1月至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不同单位,或者供应商的代理人为同一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有意参加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1223日至20221227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备注报名项目名称:环境保护三同时技术服务。供应商报名后发电子版比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4.2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从供应商公司帐户汇(转)至如下指定账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环境保护三同时技术服务)如需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以电子发票形式原邮箱发送,开票仅限当月办理,过期候。

户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账号:105011878987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04日09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注明**单位格尔木察尔汗盐湖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技术服务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30104日09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疫情原因,不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8、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编:816099 编:816099

联系人:沈善强 联系人:李吉霞

电 话:13709794029 电 话:0979-844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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