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洛阳镇洛阳大街118号21幢东侧 | 标段编号 | 32041220241115374900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5 9: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止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洛阳镇洛阳大街118 | |
标的类型 | 房产出租 | ||
所在层数 | 1 | ||
租赁面积约(㎡) | 922.63 | ||
租赁期限(年) | 3.0 | ||
装修期限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鑫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7月02日 | ||
评估价(元) | 96000.00 | ||
其他事项说明 | (一)招租标的不含原承租方的装修或配备; (二)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本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如:未取得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
出租行为批准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武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处组织审批表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单位); (二)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三)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 ||
承租相关要求 | 租金底价(元) | 96000.00(不递增) | |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 (一)该租金底价为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 ||
承租押金(元) | 10000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得利用房屋搞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和存放,不得使用液化气(罐装煤气)。2、承租方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3、承租方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4、房屋在承租期间内由承租人经营,一律不得转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若要改变房屋结构,必须得到产权方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认可。6、承租方需履行消防、安保、卫生、物业服务等义务,水电费和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行缴纳。 7、租赁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的,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8、租赁期的计算方式:如果由原承租方竞得,则需补足新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未缴纳的房租,如果非原承租方竞得,则承租时间以新的租赁合同为准。 9、本次租赁标的出租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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