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大岗先进制造产业园工业用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501-440115-04-01-539547)批准建设,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南沙大岗先进制造产业园工业用地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大岗先进制造产业园工业用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501-440115-04-01-539547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9005096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融通大厦十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钟工 联系电话:020-83543314、1375172730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47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至潭流沥水道、东至南沙港快速、南至洪奇沥水道、西至港口大道。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至潭流沥水道、东至南沙港快速南至洪奇沥水道、西至港口大道。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及园区市政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12.55万㎡,计容建筑面积12.36万㎡。项目拟建建筑包括:多层厂房,产业服务及生活配套设施,员工宿舍等。(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规划批复为准,建设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确认甲方不据此构成违约且乙方同意放弃及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或追究违约等任何责任,同时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政府因产业调整或招商引资需求或规划变化等需收回全部或部分项目地块、定制标准要求调整或不可抗力取消该全部工程、或因甲方与第三方已签订的合作项目被终止、或因前期土地未落实导致该项目取消,则本合同自行解除与失效,乙方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并且确认甲方不据此构成违约且乙方同意放弃及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或追究违约等任何责任。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2.1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至潭流沥水道、东至南沙港快速南至洪奇沥水道、西至港口大道。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及园区市政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12.55万㎡,计容建筑面积12.36万㎡。项目拟建建筑包括:多层厂房,产业服务及生活配套设施,员工宿舍等。(建设总体布局及建筑规模以政府部门规划批复为准。)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2.2.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初勘、详勘、超前钻(如需)、物探、管线摸查、水下地形测量及扫床工作(如有)、现场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2.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概预算、综合管线平面图、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主体、永水永电(含红线外)、幕墙、钢结构、园林绿化(含红线外)、精装修、消防、智能化、红线内外路口、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燃气、人防、技防系统、基坑支护、软基处理、防洪、标识标牌、泛光及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专业设计等)、规划报建文件(含套地形图、规划放线、修改资料费)、技术文件、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海绵城市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市政管网接驳等工程设计活动、BIM技术应用、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及专题评估、配合竣工图编制(含可编辑CAD)等所有设计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范围为准),对整个项目各阶段设计进行统筹协调。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
必要的专项研究及专题评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树木保护专章(施工阶段),历史文化保护专章、海绵城市、绿建咨询、设计以及标识申报、节能评估、交通评估(如有)、洪涝安全评估(如有)、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估、相关安全评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前)等专项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设计限额建安工程费为有审核权限单位审定的建安工程费作为控制数,承包人要统筹考虑投资控制,如设计指标超过设计限额,承包人有责任提出设计建议,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满足发包人的相关要求。(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总价,不另行列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费、工程设计协调费,概预算编制费”等。)
2.2.3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包含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部分红线外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房屋结构可靠性检测鉴定、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和保护等,树木迁移及保护(如需要)、外水、外电、燃气、临时用地租借及复垦、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处理纠纷,确保项目不因外部影响)、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最终以发包人确认范围为准)。、
其中,本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本项目红线与市政道路间的临时道路,含红线内外)、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因施工影响当地单位或村民道路、排水等,需还建道路、排水设施等,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电通,施工所涉及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方案编制、评估论证等,施工所涉及房建市政、水务水利、海事通航、港口、规划、消防、电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报批报建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统筹考虑,不予支付。其他有约定的以发包人书面文件为准。
2.2.3相关报批、报建:
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及红线内外路口开设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管线迁改以及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和报批、树木迁移报批工作。报批、报建过程的出图、套图、修图、规划放线、及图纸复印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由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统筹考虑,不另行支付。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消防、人防、技防系统、防雷、环保、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规划、白蚁防治、光纤入户、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验收报告,办理竣工联合验收等(最终以政府的最新竣工验收要求为准)。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确认甲方不据此构成违约且乙方同意放弃及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或追究违约等任何责任,同时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政府因产业调整或招商引资需求或规划变化等需收回全部或部分项目地块、定制标准要求调整或不可抗力取消该全部工程、或因甲方与第三方已签订的合作项目被终止、或因前期土地未落实导致该项目取消,则本合同自行解除与失效,乙方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并且确认甲方不据此构成违约且乙方同意放弃及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或追究违约等任何责任。
2.3最高投标限价:37893.20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45.58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11.46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6836.1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无效标。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1月28日 00时00分至2025年2月17日08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5年1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17日08时30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2月17日08时15分至2025年2月17日08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3、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08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等。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期限内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拒绝办理投标登记及拒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③)的资质:
①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③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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