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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及其综合配套设施二期项目生活配套楼及1#2#标准厂房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7-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及其综合配套设施二期项目生活配套楼及 1#2# 标准厂房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宾发改项字 [2022]14 号、宾发改项字 [2022]290 号、宾发改项字 [2022]292 号、宾发改项字 [2022]295 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宾阳县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 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 R 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

建设规模: ( 1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综合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建设 3 栋 19 层生活配套设施住宅楼 , 建筑面积 30018.14m 2 , 其下部设置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 13150 m 2 , 作为车库及设备用房、人防 ; 门卫室 69.2 ㎡;场地内总平配套设施工程 ( 包含土方工程、沥青道路、广场铺装、绿化工程等 ); 给排水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梯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以及管线预埋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2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 标准厂房、 2# 标准厂房:建设 2 栋标准厂房及相关配套用房 , 总建筑面积 40242.60 ㎡。建设内容 :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电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以及室外接水电、绿化、道路硬化、照明、铺装、海绵城市、弱电、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本项目(□估算价 R 概算价): 28847.62 万元 。( 1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综合配套设施二期项目 16759.83 万元;( 2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 标准厂房、 2# 标准厂房 12087.79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554 天(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功能需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2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附属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全部施工内容;( 3 )设计施工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 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 环境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项目 □ 要求 ☑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 要求 ☑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 备 以下 ( 1 )( 2 )点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 1 )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 2016 ﹞ 70 号文除外)。

3.2.2 项目 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建筑工程类 专业 中 级及以上 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 施工 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 2016 ﹞ 70 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3.3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 ☑ 一个 / □多个 / □所有 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 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 、 桂建管 ﹝ 2014 ﹞ 25 号 文及桂建管﹝ 2016 ﹞ 70 号文除外 )。

3.6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 年 7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不少于 30 日) ,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所有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4 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 ( 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 2021]71 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 ( 限 1 人 ) 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5.5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得超过 37.3 ℃),并持开标评标活动开始之日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南宁市进行),进行身份登记,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 14 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6 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 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 18 时 00 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 8 号龙光世纪 2 号楼 1716 室,收件人:梁工,电话: 0771-5530970 。

( 3 )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 8 时 30 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 : 00 ~ 12 : 00 ,下午 15 : 00 ~ 18:00 。

( 4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姓名:

电 话(手机 + 办公座机):

电子邮箱:

( 5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 6 )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①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办公座机号 + 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②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③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 关于投标人的报价(除所有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外)。

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 “ 邮寄 ” 字样。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5.8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否决投标处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详见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000/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监督电话: 0771-8256703 )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 :1121/zjthy/ 。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 2 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宾阳县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立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宾阳县黎塘工业集中区宝园路服务中心综合楼

地 址: 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 66 号宾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 601 、 602 、 603 室

邮 编: 530400

邮 编: 530400

联 系 人: 韦工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771-8243120

电 话: 0771-553097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gxlxxmgl @

网 址: /

网 址: /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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