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2025年危废物品存储仓库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SJY-20250516-02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废旧蓄电池等危废品安全合规管理及处置规范的通知》(中国电信蒙采购〔202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废旧蓄电池等危化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电信蒙采购〔2021〕30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通信物资仓库安全及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电信包头〔2021〕91号),文件内容,结合包头实际情况,需要租赁危废品存放库房。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租赁拥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的仓储库房(30平米以上);
(2)使用危废运输专业车辆拉运危废物资,包含卸货及入库。
1.3采购预算:含税5万元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4、供应商须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同类业绩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5、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响应的,水下双目摄像机+固定支架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如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水下双目摄像机+固定支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6、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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