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JZBHJ06070325F231FV80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山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龙山煤业服务类项目(第三批)为企业自主采购非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方法: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山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龙山煤业服务类项目(第三批)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按照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的工作程序和国家、省、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主管环保部门以及环保专家的评审,并取得备案文件;
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遵守相关的排放标准和要求,合理设置企业排污口。通过分析矿井排水入河排污口的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对龙山煤矿矿区防洪能力的评估、对矿区内外防洪设施的审查和对可能影响矿区运营的洪水灾害风险的分析。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防洪设施、矿区水文气象条件、地质环境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龙山煤矿及其周围区域的安全,并对潜在的洪水灾害做出科学预防与应对,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完成评审及备案;
龙山煤业2025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开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并出具报告;
龙山煤业2025年度综合防尘和防灭火项目鉴定报告:开展作业场所粉尘鉴定(呼吸性粉尘、全尘、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共两次);开展煤层可注性鉴定;煤尘爆炸性和煤自然倾向性鉴定;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及临界值考察,完成项目鉴定,并出具报告。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
002第二标段: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003第三标段: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004第四标段:龙山煤业2025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005第五标段:龙山煤业2025年度综合防尘和防灭火项目鉴定报告。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4项目服务期限:
001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评审取得备案文件。
002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专家评审,取得批复。
003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吕梁市行政服务管理局专家评审及备案。
004第四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内。
005第五标段:综合防尘项目,在签订合同45天内完成第一次粉尘浓度鉴定,之后间隔6个月开展第二次作业场所粉尘浓度鉴定。防灭火项目,在签订合同45天内完成鉴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第四标段:供应商具备省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提供在山西省能源局官网备案公示的截图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示的截图。
第五标段:供应商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同类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同时需附带合同的收款发票)。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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