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蕉城区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成效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固天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天水雅集北门一楼(望湖轩)】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TC-ZB-2025042
项目名称:蕉城区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成效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6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蕉城区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成效评估项目 | 1 | 46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条件 | 供应商须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单位备案,且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完整的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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