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15时00分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价:59.848353万元。
最高限价:54.315782万元,含暂列金4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发布的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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