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购标服务费800元,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01618636059200369
税号:121000004000008197
供应商后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投标,上传汇款截图,留下邮箱、标书费/保证金汇出行联行号、发票收货地址。在收到短信通知标书已发送后至投标邮箱查看标书。
本项目控制价60万,任何超过控制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拥有组织编制相关标准、规范、指南等指导文件的能力,提供:参与编制的标准、规范、指南等文件的复印件;
(2)财务要求:如实反应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有相同类型或相近类型的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4)信誉要求: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严重违法的情况;提供:信用中国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屏(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企查查公众号中自身风险截屏;
(5)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拟派员工开标前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
根据海事局和船级社要求(参见《地效翼船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1)》)完成目标无人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包括功能危害分析、初步安全性评估、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系统安全性评估等,最终形成目标无人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研究报告,并提出设计改进建议等。主要工作包括:
(1)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方案及项目进度计划
供应商需根据相关法规及以往经验,初步完成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方案及项目进度计划,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目标无人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方法研究
合同周期内,开展目标无人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内容、方法、评价体系研究,研究制定目标无人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方案。
成果形式:
提交通过行业专家评审的《目标无人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方案》。
(3)目标无人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
合同周期内,基于目标无人地效翼船系统安全性评估方案,结合目标无人地效翼船方案设计,分析目标无人地效翼船技术资料、系统架构及组成、使用环境等安全性分析评估资料,完成各阶段安全性评估工作。
工期:与目标无人地效翼船项目同期进行,2024年10月底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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