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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 2022-09-02
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2022年09月02日 20: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 20: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15:37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30
开标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24-24227233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4823189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文化东路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4227233
附件:
附件1环境评估文件澄清修改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11 至 2022-08-19
撰写单位: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2-00212
项目名称: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评估机构要切实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工作,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建立评估质量保障制度和评估责任追溯机制,明确评估程序、评估责任和评估报告审查规定。

2、评估机构应按规定程序开展技术评估,并向审批部门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符合审批要求的评估报告(意见),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技术评估报告应实事求是,突出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点,体现科学、客观、公正、准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质量和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

3、审批部门、环评文件主持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家需参加现场踏勘和项目环评文件评审会。评估机构需书面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环评文件修改要求并明确修改时限。

4、评估机构要建立项目评估全过程资料档案。存档从接受委托开始到完成评估过程的所有资料。

5、评估机构不得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评报告;环评机构不得做为评估机构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

6、咨询评估机构必须熟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评估工作流程,具有丰富的评估经验和专家资源,准确掌握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要求。在项目评估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相关要求,能够独立组织专家公正、公平地完成环评文件的评审工作。

7、咨询评估机构需对提交的环评文件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具备条件的项目组织召开评审会,协助布置会场、准备电脑、投影仪等设备、印发环评文件专家意见表和签到表等会议材料;评审会期间协助填写好环评文件专家意见表,形成专家意见。

8、咨询评估机构评审会后需跟踪环评文件的修改和校核工作,符合评估要求的项目将环评报告及专家意见提交至环保管理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5时37分至2022年08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扫描版)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后果自负。
4.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
联系方式: 024-84823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化东路68号
联系方式: 024-24227233
邮箱地址: 164168181@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3301007409248149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莹莹
电  话: 024-242272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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