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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核查磋商采购公告

· 2022-10-26

项目概况

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核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7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H2022-N-C-022

项目名称: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核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柒佰圆整(¥8957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伍佰玖拾圆整(¥895590.00

标段信息:

标段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企业核查

90

 3317/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企业核查

90

 3317/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企业核查

90

 3317 /

注:

1)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价格须同时不得超过以上各分项最高单价限价及采购总预和最高总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一个或者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取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评审委员会先对第一标段进行评审,已确定为第一标段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评审且不具有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得标权。评审委员会再对第二标段进行评审,已确定为第二标段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第三标段的评审且不具有第三标段的得标权。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采购需求:

根据《2022 年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苏环办字[2022]171号)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的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情况实施现场核查。

按照《2022 年苏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苏环办字[2022]171号)文件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对270名单企业现场核查,严格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企业问题清单,填写并上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汇总表》

根据企业问题清单,现场形成企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协助企业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问题闭环整改完,在此基础上形成工作总结。

排查确认重点产废单位危废贮存设施的手续办理情况。

配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市级评估工作。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12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1025日至2022111日;

2.地点: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自行获取;

3.方式:

3.1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3.2申领CA证书: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采购文件页面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加密并上传。

3.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文采购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7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8964客服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

4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3064437102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7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2117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3.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和《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

4.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人:冒学勇

话:0512-66678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三楼(西门A区)

人:王嵘、刘国臣

话:0512-68083666*64056408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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