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镇涉及一住两公(四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吴山镇涉及一住两公(四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 WSZTB-2025-07 |
项目名称 | 吴山镇涉及一住两公(四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 |
项目需求概况 | 对长丰县吴山镇镇域范围内一住两公涉及的四块农、林业用地等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导则第一阶段打包进行调查(具体地块现场查看),并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制,调查报告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最终需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附件,并需送至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评审备案等。接采购人指定区域的相关工作。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项目预算 | 5万元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5万元) 程序:对所有登记企业资格审查后由评审委员技术资信评分,资信分与价格分相加最高的企业为中标候选人,最高总分相同时资信分高者优先。 有效登记企业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时,本项目流标。 |
付款方式 | 通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评审备案后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
投标人 资格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检验类别应包含:水、土壤项目; 其他见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服务要求 |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长丰县吴山镇镇域范围内一住两公涉及的四块农、林业用地等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导则第一阶段打包进行调查(具体地块现场查看),并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制,调查报告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最终需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附件,并需送至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评审备案等。 |
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报名和开标地点:吴山镇政府北侧办公楼三楼西侧评标室报名。 2、报名截止和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15:00 。 注: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需提前30分钟到场登记,登记时需提供密封的投标资料(一正、两副)及委托书原件(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超过报名时间,材料不齐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
重新招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答疑(含补遗、澄清)、控制价发放时间安排 |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提交时间:2025年3月23日11:00 前 投标单位对招标时间计划安排如有异议的,请在规定的疑问提交时间前书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邓卫伍、刘建生 电话:13956913567,13856000407 报名联系人 许贵磊 电话:15956543031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
1. 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提供服务。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磋商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1. 我方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授权本公司(工厂)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
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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