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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 2024-06-12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起于镇海区,接杭甬高速宁波段一期工程威海互通,沿海涂向东至镇海港区,穿越镇海港区后设斜拉桥跨越甬江,再跨越小浃江至永祥铸造厂,后避绕小港污水处理厂于宁波亚洲浆纸业厂区内堆场穿过,沿山体向南上跨宏源路至通途路,设戚家山枢纽实现与规划甬州高速复线及通途路的交通转换,路线向东设长隧道穿越四顾山,经千亩岙水库后于猫山设服务区,穿 500kV 高压线后,于富春江路及钱塘江路设菱形互通,串联拟建富春江高架快速路完成快接高的交通转换,路线向东并入进港路走廊,而后沿进港路向东至闽江路,线位折向东南,沿集装箱货运二通道西侧通过,上跨北仑铁路支线后,设陈华节点互通实现与集装箱二通道的交通转换,跨越国道 329 后路线向东,设霞浦节点枢纽连接穿山疏港高速,路线往东跨越穿山港货运铁路,止于北仑柴桥附近,接正在施工的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柴桥枢纽预留节点,路线全长 26.15km。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33.5 米,桥梁宽度 33.0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其中威海互通C、D 匝道设计速度为60km/h,匝道标准断面宽度为 10m(均为桥梁)。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1.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设1个标段,既第HBJC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阶段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单位环保实施技术方案、定期开展环保技术培训;协助业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服务配合业主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协助业主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备案;指导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协助监理单位编制环境监理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编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召开环保专项验收会议、信息公开及备案等;除了完成既定的监测任务之外,在施工处于高峰期的时候,对于声环境敏感点,以及在夜间之类的特殊条件下开展施工的区域,要提高声环境的监测次数(每年不低于 4 次),并且要及时将环境噪声的情况进行反馈,以便为施工期的噪声控制提供恰当合理的建议,若由于噪声原因所引发的投诉,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处理,必要时还需要对监测报告进行公证;协助采购人规范施工过程中计划外临时用地的选址、使用及生态恢复;协助采购人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协助采购人规范施工生活区的环境污染控制;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1.3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监测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确保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且认证(或认定)参数包含水、气、声等环境检测指标。

(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1个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工程项目的环境监测(或环境监理)及专项验收服务任务。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 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 ,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 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项目组其他人员: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4)为投资参股本采购项目的法人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其他禁止情形: /

2.3 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4 本次采购共设 1 个标段(包件),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 个标段(包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613日至 2024 0614

3.3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615 16 30 。采购人将于20240617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4.响应文件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06181400

4.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4.3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 本次招标(需要/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4.4.2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4 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浙江交投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科创中心A座22F

话: 0571-56181038 56181036

采 购 人: 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北仑大碶街道龙潭山路55号海星孵化园A座3F

人: 俞先生

话: 0574-88059291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话: 0571-88399925

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期:2024年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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