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社渚镇周城老菜场10号(古镇街27号)商铺50平方米左右 | 标段编号 | 3204812025127394700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1-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2-14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社渚镇周城老菜场10号(古镇街27号)商铺50平方米左右 | |
标的类型 | 房产出租 | ||
所在层数 | 1 | ||
租赁面积约(㎡) | 28.42 | ||
租赁期限(年) | 5.0 | ||
装修期限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1月04日 | ||
评估价(元) | 1800.00 | ||
其他事项说明 | (一)招租标的不含原承租方的装修或配备; (二)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本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如:未取得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江苏苏皖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溧阳市游子吟大道255-401-101室 | |
出租行为批准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溧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批准文件名称 | 溧阳市市级国企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二)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个人信用。(三)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 ||
承租相关要求 | 租金底价(元) | 1800.00(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增长3%,押金五年后退还。) | |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 (一)该租金底价为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 ||
承租押金(元) | 540.00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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