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 | 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 撰写单位: | 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8-29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798-00173 二 、 项目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高新区来恩养老护理康复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68号 中标(成交)金额:662,400(元) 评审总得分:7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C05010400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一.履约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3年期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约(续约条件:根据每年度的考核结果、社会效益评估等由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续约。)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每月按照入住老人实际情况付款,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给服务机构。 四、服务对象:户籍为锦州市高新区(松山新区)并自愿接受集中照护的农村特困人员。 五.服务内容: 1.服务机构环境要求: 应具备护理型养老床、床旁助浴设施、安全扶手、无障碍电梯、紧急呼叫系统、中央空调、地暖、24小时热水、高端净水系统、生命体征监测、制氧机、监护仪、空气消毒机、康复设备等医养设施设备。 2.服务机构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自理老人服务内容:日常起居照护、卫生清洁等。 失能基本照护服务:压力性损伤预防、治疗、扣背、吸痰、气切口护理、管道护理、床上体位移动、吸氧、雾化吸入、康复等。 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根据护理等级增加相应服务内容。 六、价格标准 0级护理:完全自理老人每月2400元; 一级护理:轻度失能失智每月3600元; 二级护理:中度失能失智每月3900元; 三级护理:重度失能(鼻饲),每月4200元; 四级护理:完全失能(气切),每月4500元。 截止2025年7月8日,区中心养老院在院老人共18人,其中自理老人10人,每人每月收取2400元,每年28.8万元。二级失能老人8人,每人每月收取3900元,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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